云产品对于绿电的核心思考在于： 在绿电成本较低但供应较不稳定的情况下，如何把云上的算力调度能力和电力调度匹配起来，以更加高效的方式使用绿电。

经过团队内部的学习讨论以及与外部专家的请教，我们有以下几个心得体会：

1. 目前电网对于绿电的使用还不够高效，在技术上受限于电网的稳定供应的目标和电能本身在电压稳定上的基本要求，在管理上受限于当前国内各省电力系统独立性较强难以宏观协同。
2. 云计算的成熟使算力跨时段和跨地区的调度变得更加简单，理论上具备了较好的与电力协同调度的基础，只要做到算力需求和电力需求匹配起来，就可以让各方都受益
3. 由于电力供应和算力需求的地区性差异，在当前电力调度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我们能最直接获得绿电优势的方式是在西部绿电富集处建设专门的IDC，通过云的能力把算力调度过去，但对可调度的场景有延时和数据吞吐的要求。
4. 长期来看，我们可以推动和配合电力系统对电力调度能力提升，做到电力和算力的协同调度，当前也可以在一些试点项目上做一些准备工作。此外，东部沿海地区绿电未来也有发展的空间，这与需求匹配性更强，我们也应该保持关注。



一些数据：

**1亿kW的火电灵活化改造后，我国新能源的**[**弃电率**](https://www.zhihu.com/search?q=%E5%BC%83%E7%94%B5%E7%8E%87&search_source=Entity&hybrid_search_source=Entity&hybrid_search_extra=%7B%22sourceType%22%3A%22answer%22%2C%22sourceId%22%3A2720706958%7D)**从2017~2018年的17%降至2021年的3.5%。**


[[Pasted Graphic 51.png]]



[[Pasted Graphic 1 5.png]]


<span style="font-family:.PingFangSC-Regular;">电网害怕潮流冲击，而大规模的风电并网的时候，它并不是稳定的，很多时候起不到</span>[逆调峰特性](https://www.zhihu.com/search?q=%E9%80%86%E8%B0%83%E5%B3%B0%E7%89%B9%E6%80%A7&search_source=Entity&hybrid_search_source=Entity&hybrid_search_extra=%7B%22sourceType%22%3A%22answer%22%2C%22sourceId%22%3A1506575674%7D)。

<span style="font-family:.PingFangSC-Regular;">在中国，电力用户直接从发电企业购买绿电，签署</span>CPPA之后，还需要电网企业输送电力。因此，电力用户除了和发电企业签署CPPA以外，还需要与电网企业签署《供用电合同》，并且发电企业也需要与电网企业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这些附属协议主要侧重于电网、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运行的安全和技术条款等内容，而与绿电交易有关的购售电及输配电相关商务条款和法律条款主要在CPPA中明确。


<p style="text-align:justify;margin:0">三大难点和四条对策
<b>01、绿电定价机制有待完善</b>
<b>02、多年期绿电交易有待普及</b>
<b>03、跨省跨区交易需求亟待满足</b>
</p>
<span style="font-family:.PingFangSC-Semibold;"><b>首先，降低省间交易门槛。</b></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PingFangSC-Semibold;"><b>其次，完善绿电消费与碳市场、能耗“双控”机制的联动。</b></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PingFangSC-Semibold;"><b>再次，加强绿证公信力。</b></span>理顺绿证与超额消纳量、CCER（国家认证的企业自愿减碳量）之间的关系，最大化避免重复计算，方可有效提升绿证在国际社会的认可度。
<span style="font-family:.PingFangSC-Semibold;"><b>最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企业的绿电消费行为。</b></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PingFangSC-Regular;">近日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在《我国绿电交易现状及重点问题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上指出，“我国绿电交易仍然面临一些重点问题和挑战，包括绿电供给能力不足、消费不活跃，我国绿证国际互认度不高、绿电交易制度体系有待完善等，亟需各方凝聚合力、共同探索解决方案。”</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PingFangSC-Regular;">在绿电消费方面，绿电资源禀赋与需求中心实际上呈空间逆向分布，同时省间交易仍存在障碍，阻碍了绿电消费。</span>

完善交易机制
　　面对现实挑战，庞博建议：“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供给能力，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推进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推动多级协同的绿电领域标准矩阵布局。”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总会计师王鑫根建议扩大绿电准入范围、鼓励省间绿电交易、营造绿电消费氛围；完善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绿证在更大范围应用；加强绿电与常规电能量市场衔接，尤其是加强绿电交易与常规电力中长期交易衔接和保障绿电交易与电力现货市场有序协调。
　　陈臻也认为，应加快构建电碳市场协同体系，打通电、证、碳数据信息互通，促进绿电消费，同时发挥行政治理与市场机制对绿电消费的引导作用，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绿电交易。另外，还应提高绿电交易的合规性，营造支持绿电交易发展的法治环境，提升我国绿电市场化配置能力，探索将核电纳入绿电交易的方法路径。
　　我国绿证起步较晚，配套机制有待完善。面对国际认可度不高的情况，陈臻指出，应进一步完善绿证核发追踪系统，加强绿证全环节监管与惩罚机制建设，妥善解决环境价值的重复计算问题，更要积极参与国际绿证标准研究，构建国际互认体系。



<p style="text-align:justify;margin:0">一是绿电交易周期向长周期拓展。借鉴国外长期购电协议的设计思路，建立风电、光伏项目通过长期购电协议（PPA）参与绿电交易机制。鼓励电力用户与在建、已建发电企业签订5～10年的长期购电协议（PPA），建立促进绿色电力发展的长效机制。考虑到在建风电、光伏项目尚未纳入市场主体，需做好在建风电、光伏项目的市场准入和注册等工作的衔接，健全避险、违约机制及条款，PPA中明确电量、电价机制、支付方式、协议期限、因无法按时并网等因素导致的违约责任等相关合同文本。
二是绿电交易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能耗“双控”、碳排放等机制有序衔接。推动市场化用户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或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参与用能权交易的企业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或绿证，在用能权核算中扣减一定比例的能源消费量；推动将发电以外的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并在碳核查计算中全额扣减购买绿电带来的碳减排量。
三是市场主体范围进一步拓展，交易模式更加丰富。推动配电网下分布式电源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绿电交易的模式逐渐常态化，探索研究基于短期潮流追踪等技术条件下的小时级或更短周期的分散式交易模式，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逐步将海上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纳入绿电交易范畴，激发市场活力。
</p>



<span style="font-family:.PingFangSC-Regular;">大家好，本次学习的课前准备：在线必修课程《如何用合规为坑架桥</span>--鹅厂法律合规全攻略》，还没有完成的同学请今晚抽空完成哈~链接如下：
https://sdc.qq.com/s/Zkma1k?scheme_type=mooc&mooc_course_id=Xo7xLRmJ